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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类与人类在"性权利"上的异同

本主题由 海之恋 于 2008-4-13 15:43 设置高亮

猴类与人类在"性权利"上的异同

  只要大家到公园参观一下猴山,你就会明白,为何在人类社会中,官员扫黄是一种抑制不住的欲望。

  猴群中,谁以武力争当了猴王,谁就垄断了全体母猴的性交配权,而其他公猴则无权染指异性了。一且其他公猴私通母猴,必遭猴王痛打。

  猴群在性权利上,实行“赢者通吃,输者一无所有”。

  说明:动物的性爱有着强烈的排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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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虽然是高级动物,但也是动物,有着动物的最一般特性,包括这“性爱的排他性”。

  从人性上说,每个人潜意识中,对他人的性爱性自由,都有着本能的嫉恨(例:民谚“同性相斥异性相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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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人类文明的发展,使人们摆脱了低等动物的亦裸裸的“弱肉强食”,“性爱垄断”。

  “性爱垄断”从全社会行为缩少成局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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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奴社会中,所有处女的初夜权归奴隶主,说明农奴社会离猴群规则仅一步之遥。
 
  封建社会中,君主为他的“猴王权”设置了一个特区----皇宫。

  君主尽力往皇宫里塞进大量美女(最高纪录是晋武帝后宫佳丽达十万人),在皇宫范围内实施猴群规则----皇宫中美女成群,但只有皇帝一人有性权力性能力。其余男人都是太监----一个皇宫就是一个猴群。

  (作为交换,也允许社会上有娼妓,以缓和社会中产阶级的敌视)。

  近代社会里出现了一次“返祖现象”----洪秀全则想把猴群规则由皇宫扩张至全社会:

  洪天王一方面自己三宫六院,上百嫔妃。另一方面,却要求下层“男女别营”,禁止太平军们过正常夫妻生活。

  曾发生过太平军中夫妻俩私下性爱而不幸被发现受到死刑的事例。

  表面看,洪秀全厉行扫黄,是关注部下的道德建设,用高标准严要求大家。本质上,是想把猴群规则由皇宫扩张至全社会。

  但他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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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迄今,有些有权者,潜意识中,仍有洪秀全式性情结。只要有可能,就朝“性爱的排他性”那方向努力。
说白了;强者对弱者,最大的嫉恨,是弱者在性生活上比自己更享受。是可忍,孰不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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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性活动仍保留着动物性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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