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心理咨询论坛&心理咨询师论坛's Archiver

海之恋 发表于 2007-1-5 00:47

关于一名纵火犯的心理分析

[size=2]     
     一位不满二十岁的少年,却在两年时间里连续放火二十三起,最终因放火焚烧居民房屋,被江苏省盐都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而再次锒铛入狱。这位少年就是XX监狱一监区二分监区的罪犯姜某。近段时间,我作为监狱心理矫治中心工作人员对姜某的情况进行了了解,并结合姜某的家人、邻居、分监区民警的反映,以及实地调查取证,从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角度,对姜犯的犯罪原因和深层次的犯罪背景进行了分析,并对该犯进行了治疗。
    分析犯罪的原因,找出矫正的方法,最终达到改正罪犯恶习,重塑罪犯的灵魂,使罪犯重新步入社会成为合法公民,这是我们监狱的职能,更是监狱心理咨询人员面临的一个严峻的课题和艰巨的任务。                                                
    那么是什么原因促使姜犯一次次放火,一次次逃跑,一次次离家出走,真正的动力在那里呢?                                                            
    我们认为这里有一个心理学上的现象,即“纵火癖”现象,实际上是一种人格的变态。它的表现形式和心理特征是什么呢?纵火癖是一种少见的、没有明显合理动机的而反复出现不可克制的纵火冲动,放火者对纵火和燃烧的场面有强烈的迷恋、兴趣和好奇的冲动控制障碍。在以非谋利性为目的的纵火癖中,男性的比例远远大于女性的比例,约占3%。按照心理学的理论,纵火癖的发病机制,主要有生物、心理和社会的共同因素。弗洛伊德认为火焰的外型和运动、火的温度均可唤起纵火癖者类似于性兴奋的感觉,纵火癖有一种强烈的虐淫欲望,火的破坏力量可视为强烈性欲的象征。并发现纵火癖与遗尿症是有关系的。纵火者在观看火焰燃烧时,常常伴有手淫现象,女性则有痛经、卖淫和乱交历史。           
     当我询问姜红顺放火的内心感受时,他开始躁动不安,黝黑的脸变得潮红,最终他说出了当时的感受。他说:看到火苗升腾,心理有一种莫名的冲动,仿佛饥渴的人喝到清凉的甘泉、饥饿的人尝到美味佳肴。他沉浸在美好的回忆里。我巧妙的引导他继续向下说,他有点难为情的躲避我的目光。最终他告诉我,每次看到熊熊的火苗,他都禁不住有手淫现象。从他自己的述说中我们可以准确的判断姜红顺是典型的“纵火癖”患者。邻居和家人也向我们反映,小时侯的姜红顺,经常在夜间焚烧邻居的草垛,引起邻居的公愤。这进一步证明了这个事实。                                                           
     “纵火癖”的心理学基础是什么呢?心理学家发现,纵火冲动源于攻击本能,认为儿童纵火是对排斥过他的家庭成员的一种攻击形式,常常伴有逃学、偷窃、走失等现象。在儿童时期,大约有33%左右的人有过遗尿、纵火和残害动物的行为。而这些情况都是与早期遭受父母的排斥和与父母的严重暴力教育分不开的。有的纵火者不是对火焰燃烧的场面感兴趣。而是对灭火能力的向往和钟情,他们有的慌报火警、有的奋不顾身参与灭火而从中得到一种满足和成就感。他们同时伴有儿童孤独症、酒精中毒、精神发育迟滞等症状。      
     在与姜红顺的交谈中,他时时提到母亲而只字不提父亲,我想这里必定有原因。邻居和家人告诉我们,姜红顺经常遭到父亲的毒打,多次被打得遍体鳞伤,曾经有几次父亲用铁链子把他锁在堂屋的柱子上,常常锁上十天半月,他想逃跑,但被父亲监视着。这也许是姜红顺只字不提父亲的重要原因吧。暴力至上是姜家教育孩子的最好方法,而这正好是姜红顺模仿学习的榜样,使他很早就养成了攻击、侵害别人的心理,形成了攻击性人格。表现在形式上的,就是无数次的逃学、外宿不归、偷窃、出走,最严重的就是一次次的放火。     
    小学没毕业的他,曾经多次因为偷窃、放火而被劳动机关劳动教养。这些行为看上去与父亲没有关系,实际上是对家庭暴力的无言的宣战,是对父亲暴力行为的强烈报复和仇视,是对家庭的怨恨和失望。邻居提到一个细节,姜红顺曾经把家里的衣服(父亲的新衣服)偷出去,剪得粉碎,埋藏在草垛里,然后放火烧掉草垛。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姜宏顺没有想到杀人,也许他没有马加爵那样有文化,没有马加爵那样有胆量,更没有马加爵那样丰富的经历。他要报复,他要发泄,但在没有足够的能力和条件下,采取了退而求其次的办法。那就是焚烧父亲的衣服,把父亲的衣服用剪刀煎得粉碎。同时他还能作到的就是晚上出去焚烧邻居的草垛,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没有别人的干扰情况下,他一次次焚烧草垛以泄私愤。这恐怕是一个未成年人报复成年人的最佳选择吧。在长期的侵害,无数次的毒打中,他的报复、仇恨心理形成了固着,一次次的强化,最终形成了典型的反社会性人格障碍。   
    心理学认为:有反社会性人格障碍的人行为不符合社会规范,经常违法乱纪,对人冷酷无情,男性多于女性。这种人在需要、动机、兴趣、理想信念等个性倾向性以及价值观等方面均于正常人不同,往往缺乏正常的人间友爱、骨肉亲请,缺乏焦虑和罪恶感,具有冲动行为,不吸取教训,行为放荡,无法无天。表现形式多样:(1)经常逃学、吸烟、酗酒、外宿不归、欺负弱小。(2)经常偷窃、斗欧、赌博、故意破坏他人财务和公共财务、无视家教、校规、社会道德礼仪,甚至出现性犯罪行为,或曾被学校除名或被公安机关管教等。成年后(指18岁后)习性不改,主要表现行为不符合社会行为规范,甚至违法乱纪,如经常逃课、矿工;对家庭亲属缺乏爱和责任心,待人冷酷无情;(3)经常撒谎、欺骗,以此获取私利或取乐;(4)易激惹、冲动,并有攻击行为;(5)缺少道德观念、对善恶是非缺乏正确判断,切不吸取经验教训;(6)极端自私与自我中心,以恶作剧为乐,故使其家庭、亲友、同事、邻居感到痛苦或憎恨。常常与违法犯罪有密切的关系。                 
    邻居和母亲告诉我们一些细节,姜红顺是个聪明的孩子,但很早就退学了。由于父亲的教育方式不当,姜退学后一直浪迹江湖,在流浪的岁月里,什么事都干过,什么苦都吃过,曾经因为饿肚子而抢劫小吃部的食物,被老板抓住打得死去活来。晚上没有地方睡觉,经常躺在街道上合衣而睡。小小年纪饱尝了人间的辛酸和冷漠,使他对父亲的仇恨转移到对社会的仇恨和报复。曾经被劳动教养机关劳动教养两次,释放后经常出走,天南海北到处都有他的身影,而最令邻居头疼的就是,他一次次的焚烧草垛,给邻居和亲人造成经济损失和心理上的痛苦。那么他到了监狱又如何呢?                                    
     二00二年姜红顺因放火焚烧房屋,被盐都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投入灌云监狱服刑。在服刑期间,该犯行为异常,经常违反监规纪律,殴打同改,表现出强烈的报复思想。据分监区民警反映,姜红顺常常在夜间号啕大叫,拍打同改的床铺,影响同改的休息,对监区民警的教育置若罔闻。曾经因为殴打同改被严管、禁闭两次,但收效甚微。该犯对分监区民警有强烈的对立情绪,曾经威胁民警,放言要制造事端,要做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让民警吃不完、兜着走。对民警安排小岗负责夹控,更是胸怀不满,认为自己受到分监区的不公正待遇。为什么姜红顺在监狱有如此强烈的对抗行为和异常举动呢?这实际上和他本身的反社会性人格异常有关系。一个心理异常的人,对于监狱的认识和对于社会的认识模糊,缺少服刑的身份意识,对于监狱的管理教育认识不够。                           
     因此针对姜犯的具体情况,监狱心理咨询中心的工作人员决定利用心理学的方法,对姜犯的行为和心理异常做专门的矫正。对该犯做了MMPI量表测试,并对其心理特点进行了详实的分析,分析测试结果表明,该犯具有明显的反社会人格特征。在心理测试、心理分析的基础上,专门制定了具体可行的矫治计划。一是:取得该犯的信任。中心工作人员经过多次的交流谈话,认真的给姜犯讲解心理学的知识、心理矫治的作用、心理学的可行性,以及反社会性人格的特点、社会危害性和对自身的生活、改造的影响,该犯在一次次的讲解、交流中明白了心理咨询的作用,最终理解了中心人员的苦心,表示决心配合矫治人员一同进行矫治。                                                       [/size]

页: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6.1.0  © 2001-2007 Comsenz Inc.